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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章 拿去看(2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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郎君脚下的靴子,我活了几十年,走遍了汴梁城,却从没见过这样的款。”

那是,千年后的登山靴你要是见过才是活见鬼。

“不过新款的靴子,值得大惊小怪?”锁四条有点不满了。还以为是金子做的,结果不过是短蚱蜢没见过。就是再新款也不过一双靴子而已,少见多怪。

“锁老大,不是这样子。”短蚱蜢双手揉搓着,想拼命讲清楚这双靴子的不同。可是怎么形容呢,他又不知道后世的靴子用料是什么,这东西只有看到才能明显感觉到奇特,看不到是说不清楚的。

“那就不说了,说镯子。”

“好。这镯子可是宝贝。”短蚱蜢眼里看过的首饰成千上万,说起这个可是落他手心了:“不是金的,好像银的,可也不是银的。”

说到这里,他说不下去了。短蚱蜢是探风的,不是下手的。他不能凑近任潇潇身边去看,只是几十年磨练出来的本事,让他本能的感觉到这个手镯不是凡品。绝不是市面上常见的,甚至可以说市面上从没出现过。

“难道是铜的铁的?”锁老大语气明显不悦。你逗我玩呢?靴子也说是宝贝,镯子也说是宝贝。靴子且不说,这镯子有什么宝贝的。满大街那么多金银首饰店,哪家没有手镯。还说不是金的不是银的,铜的铁的值得你说?今天的短蚱蜢抽风了不成?

“不是不是。”短蚱蜢连忙摆手道:“老大你看看就知道了,我算认栽,见识浅,看不透,可我敢拿命赌,绝对是市面上没有的宝贝。”

锁老大双眼似乎闪过一道亮光。

短蚱蜢的眼力他是知道的,他说是宝贝,如果这混蛋没发疯的话,那连他都说不出来好处的宝贝,一定是非常的珍奇!

既然来到四条街,那就留下吧。

琉璃巷是大宋女人心中的圣地。这里专营胭脂水粉金银珠宝。任潇潇第一站就奔了这里。

果然没有让七娘子失望。这里的一切比她想象中的还要好千百倍。街道不宽,却充斥着富贵气息,不论是两边高高的店铺,鲜艳的招牌,还是望不尽的人潮,都在时时刻刻刺激着任潇潇。这就是京城,这就是汴梁。

若不是任潇潇手上有一块划时代的手表,她怀疑自己根本没有底气走在琉璃巷里面。

在韩城县,她是人上人,是泥腿子仰望的存在。可是在琉璃巷里,她却是有点自惭形骸。本以为自己这身衫子是顶好顶好的了,即使来到京师也不会落伍,可真到了地方才发现自己的无知。

京城的女人,真会穿着呀。哪怕是一根丝带都那么的和自身般配,比起来自己简直是土包子。

七娘子是百折不回的性格。虽然觉得自己穿的有点过时,有点尴尬,可却毫不畏惧。怕啥,你们就是再光鲜时尚,你们有手表吗?

她小手攥成拳头,暗地里给自己打气。然后头也不回的扎进了一个个店铺。

事实总是不因为个人意愿而改变。纵使任潇潇再有底气,她也改变不了旁人。琉璃巷里的铺头,可说是京城最好的铺子。里面的店伙也眼界高。像任潇潇这样的外乡人,他们见得多了。就算是再能伪装,可眉眼间也会流露出一丝鄙视。

秦牧到觉得很正常。本地人看不起外地人,京城人看不起乡下人,多少年都是如此了。就算千年以后,沪上人还不是觉得外地人都是二傻子吗。哪怕这个沪上人明天就没米下锅,也不耽误对外地开保时捷的翻白眼。

可任潇潇年纪小,那受得了这个。她一直是韩城县有头有脸的任七娘子,怎么到了经常就变成人家眼里的泥腿子了。

小胸脯气的忽闪忽闪,小脸蛋一会红一会白。纵然再多各色首饰都压不住这股子邪火。

可是她还没法发作。店伙计一个一个的,都是那么低眉顺眼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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