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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四章 吉尔伽美什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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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像现在,狮子劫界离依靠查克拉吸附,在森林中身轻如燕的高速穿梭着。狮子劫界离已经爱上了这种自由自在又高效迅速的移动方式。

这就是选对老板的福利啊!”

扛着韦伯,狮子劫界离感叹一声,继续向约定好的地方前进。

···········

于此同时,楚君也控制着畜生道找到了自己目标。

间桐雁夜,一个完美诠释了‘舔狗舔到最后一无所有’这句话正确性的男人。

对于间桐雁夜的感官,楚君难得和远坂时臣的想法相近。

为了自己理想的生活,逃避魔术师的宿命,选择了离家出走,放弃了自己的责任。

间桐雁夜是一个懦弱且没有责任心的男人!

这是远坂时臣对间桐雁夜的评价,楚君非常认同!

拜托,那可是魔术唉!是能够掌握超凡力量的职业呢!居然因知道了间桐脏砚魔术本质后就轻易的放弃了。

这承受力是得有脆弱啊!你一个大男人,还是间桐家的纯种血统,老虫子难道还能肛了你不成?虫魔术是恶心了一点,但怎么也也比当一个普通人要强吧?

就算老虫子会强占你的身体,难道你就不能来一场三十年河东,三十年河西的反抗吗?

最让人不齿的是居然还厚着脸皮,暗恋一个已经有了两个孩子,并且孩子都已经七岁的人妻!还敢在变态一点吗?

胆怯、懦弱、逃避责任、没有反抗心理、冲动且无谋。

间桐雁夜是一个比此时的韦伯更差劲的男人!

全篇唯一的亮点也就是为了拯救小樱甘愿牺牲自己。但出发点却是因为爱屋及乌。是馋人家远坂葵的身子。

这是下贱!

说服间桐雁夜的过程非常简单。畜生道只是把小樱还有远坂凛被抓的消息透露给他,在简单的威胁引诱两句,间桐雁夜就如不得不乖乖同意成为间桐家的御主。

至于对方该怎么让老虫子同意得到御主的名额。楚君在这一点上很有信心。

老虫子可是巴不得有人能够替间桐家出战,作为一部闲棋。间桐雁夜好歹也是有魔术刻印的,用刻印虫好好改造一番,应该能做到为从者魔力~吧?

而就在楚君为召集御主忙碌的时候,言峰绮礼也终于通过百貌哈桑的分身发现了远坂家被摧毁的消息。

现在还没有觉醒成为偷税犯的麻婆神父还是很尊师重道的。立刻带上所有哈桑赶到远坂宅,前去解救自己的老师。

言峰绮礼的到来让远坂时臣喜出望外。一百多个分身可是一股庞大的劳动力!

远坂时臣也是倒霉透顶。倒塌的房屋正好把自己位于地下的魔术工坊给掩埋了!虽然是个魔术师。但搬砖和清理垃圾也太为难远坂时臣了!

就这样,原本急匆匆赶过来支援的哈桑们成了挖掘废墟的苦力。直到把深埋在废墟内的魔术工坊挖掘出来远坂时臣才松了口气。

女儿还在敌人的手中。未来的远版家面临着没落的风险。远坂时臣毫不迟疑,只是简单的用材料勾画出一个召唤阵,就开始了沟通位于时间线之上,位于世界外侧的英灵座。

伴随着吟唱和咒文,来至于人类的奇迹,传说的升华,英灵的分身降临了!

金色的魔力,金色的头发,金色的耳饰,金色的盔甲,

降临的从者暴发户气息满满一股土豪风扑面而来。这位从英灵座降临的从者正是乌鲁克最著名的王者。反抗并使神和人测底分离,加速神代消退的最古老王者,史上第一位被记录的英雄,有着三分之一人类血脉的半神、英雄王吉尔伽美什。

大名鼎鼎的路灯王金闪闪!

不过作为远坂时臣的死兆星,以archer职阶降临的金闪闪可不是好相与的角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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